科学研究处处长工作职责

主持科学研究处全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主持编制学校中长期科研工作发展规划。

三、负责科学研究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五、分管学报编辑部日常工作。

六、分管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

七、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八、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工作。

九、负责学校转型发展办公室工作。

十、组织协调重大学术活动。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协助处长做好科学研究处的有关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三、分管科研项目管理科工作。

四、分管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工作。

五、负责部门经费审批工作。

六、负责科学研究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七、协助做好学校转型发展办公室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研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规划、组织、申报、立项、评审、实施等工作。

二、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立项后的检查、指导、评估、验收、监督、结题等工作。

三、负责科研项目经费到校后的上账、制发经费本、经费使用登记等工作。

四、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年度检查、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五、负责全校科研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的宏观管理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研究平台的检查、验收及评估工作。

七、负责建立并更新专家库,组织推荐各类科研项目所需的咨询、评审专家。

八、负责指导二级学院教学科研科及科研秘书做好相关工作。

九、负责学术会议、学术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一、做好学报每年6期的编辑出版工作。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执行“双百方针”及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出版方面的方针政策,坚持为本校科研、教学服务。

三、坚持民主办刊,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审稿,不循私情,坚决抵制各种社会不良习气对编辑部的侵袭、污染。

四、结合本校实际,按上级有关审批要求办好相应栏目,活跃学术气氛,不断提高学报的办刊水平。

五、坚持严格的审稿制度及初、专、终三审原则,对有争议的稿件可考虑三次或以上次数的审稿,并提请编委会裁决。

六、定期召开编委会,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七、做好学报出版工作,力求少出或不出差错,及时发放稿费、审稿费。

八、做好发行、交换工作。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缴送样书,定期做好向兄弟院校、有关单位及校内相关部门的赠阅、发送工作。为刊物的邮发、上网、联网工作进行积极的筹备。

九、做好各种访问、接待、联络工作。

十、不断提高学报编辑工作人员的科学文化水平、管理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活动及相应的活动。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学校校企合作发展规划,管理校企合作工作。

二、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管理制度。  

三、协助二级学院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意向书与协议。

四、积极寻求合作企业,拓宽与企业合作的渠道与范围。   

五、做好学校校企合作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建议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的沟通协调工作。

七、负责与校企合作有关的交流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学校转型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申报、推荐、评审、鉴定、报奖及成果推广与转化等工作。

二、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成果奖励的核定工作。

三、负责学校专利发明、著作等科研成果在申报、出版前的审批、备案工作。

四、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宣传工作,编撰《萍乡学院年度科研成果汇编》。

五、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负责校内学术讲座的安排、组织与统计工作。

七、负责部门网站维护及科研信息发布、更新工作。

八、负责科学研究处办公室财产管理和日常事务。

九、负责其他与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