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国自然申报人: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请大家根据《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以及发布于校内OA《关于组织2023年度国家级和教育部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项目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二、时间节点
1. 请大家于2023年3月10日15:00前,登录我校科研系统进行登记,二级学院完成审核;登录国基委网站完成项目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科研科长签名的纸质稿一份于2023年3月10日9:00-15:00送至科研处进行审查,未在我校科研系统中登记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 请负责人认真研读最新申报指南,严格遵守限项及其他要求进行申报。
2. 形式审查未能通过的申请将不计入工作量计算。请二级学院科研科长做好每一份申报书的形式审查,并在纸质稿封面左下角签名。
科研处联系人:李国屏
电话:6682136 邮箱:462507545@qq.com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3:国家自科项目初审不予受理的常见原因
附件4: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新旧政策对比
附件5: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2023实施)
科研处
202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