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时间:2023-02-26 点击数:



各位老师: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赣研室字〔20235 号)(见附件1),我校将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研究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音体美师范类专业老师,承担了省教育厅组织的“江西省音体美专业师范生志愿实习支教”任务。需要吸纳支教大学生或者当地幼儿园、中小学教师一起申报本课题。

2.课题负责人正在承担省课题基地办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指南

1.本课题设有课题指南2023年全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研究指南》

2.根据《萍乡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萍学院发〔2020〕42号,本课题级别为厅局级。

3.申报限项20项

三、科研诚信

1.项目申报人须加强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

2.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负责人亲笔签名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萍乡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西省基础教育研究课题管理云平台(http://jxjykt.ncu.edu.cn/)提交课题申报书。

平台开放登录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8时至5月1524时。逾期不再受理。

本通知下发后,申报人员可根据下载《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预填云平台开通后,再正式网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

请于5月16日8:30-11:00由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将申报书(一份,A4)、活页(一份,A4)、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至善楼B203),逾期不予接受。

(三)学校科研系统登记

请与5月15日24:00前通过萍乡学院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备案,按照要求上传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电子数据,经二级学院审核生效,未在科研系统登记或者学院未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国屏 联系电话:6682136

科研处

2022年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