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23]15号),现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点
1. 本课题未设项目指南
2. 根据《萍乡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萍学院发〔2020〕42号,本项目级别为省部级二类。
3. 申报名额分配如下:规划项目、青年项目合计20项,思政专项8项。
二、申报对象
1. 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 专项任务项目申报者为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在高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工部(学工处)、团委和院系党委(党总支)、学工办、团总支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三、科研诚信
1. 项目申报人须加强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江西省《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
2. 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负责人亲笔签名扫描成pdf格式上传至萍乡学院科研管理系统。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6日0:00—10月10日24:00,请登录http://47.114.81.8:8500/ 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
请于10月11日8:30-11:00由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将《申请评审书》纸质版 1 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至善楼B203),逾期不予接受。
(三)学校科研系统登记
请与10月10日24:00前通过萍乡学院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登记备案,按照要求上传评审书和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电子数据,经二级学院审核生效,未在科研系统登记或者学院未审核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国屏 联系电话:6682136
附件:
1.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科研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