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研动态 时间:2014-06-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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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教高字〔2013〕114号通知,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13年1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与资助办法

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技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

1、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2万元,主要资助高校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者)。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3万元。

3、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3-5万元,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主要支持与国家和江西经济建设密切相关的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前景。

二、申报办法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的方法。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系统将于2013年11月1日开放,高校项目申报人员登录“江西省高等学校科研信息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jxedu.ecjtu.jx.cn/PRS/login.aspx),在默认 登录界面中单击 按要求进行注册;按自动生成的用户名和自设密码进入项目申报网页,选择项目类别进行填报。检查无误后提交。

(二)申报材料提交

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网上推荐申报成功后,申报人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同时填写“江西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技项目申报登记表”(附件1),将申请书和登记表电子稿(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文件名)及申请书纸质材料报送学院科研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稿报送学校科研处(登记表不需提交纸质稿)。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于2013年11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11月19日-20日进行审核修改,11月21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稿、相关电子稿提交学校科研处。

四、其它事项

1、请项目申报人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进行认真检查。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请勿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

2申报重点项目一般要进行立项查新,但不作强制要求。项目申报人需要查新时,可自行到省部级以上科技查新机构进行。

3、省教育厅委托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承办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联系人:王淼华      联系电话:15907991558

科研处邮箱:pxgzkyc@163.com

 

附件:

 

                             科研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