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相关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接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赣社联发〔2019〕1号),现予以转发,请相关二级学院(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坚持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民主、公平、公正评选原则,鼓励和调动我省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扎实开展新型智库建设,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共绘新时代江西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新画卷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参评成果时限

凡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三、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智库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4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

四、成果申报及材料要求

1. 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 实行限项申报制。学校将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限项申报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联评奖办。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报送省社联评奖办的材料包括:(1)纸质材料:《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无须匿名),成果原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一式8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相关信息,另7份隐去成果中所有能透露作者个人信息的内容,如有故意遗漏或遮蔽不严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相关社会反响及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2)电子版文档:相应电子版或扫描件及本学院申报汇总表,请打包发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相关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评奖办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五、申报时间

请相关二级学院将以上申报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至善楼B-203),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相关事宜

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jxskw.gov.cn/,《申报汇总表》统一用A3纸打印,其余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附件:江西省第十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材料

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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