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时间:2019-02-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门:

近日,接省教育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191号),现予以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部门)组织老师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一、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1934日上午1200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至善楼B-203),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pxgzkyc@163.com)。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11日至2017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按照《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我校有4个申报名额,学校将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申报者可访问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给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https://www.sinoss.net/2019/0125/86363.html)。

四、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纸质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在线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三)申报电子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及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

 

联系人:何强 联系电话:6682136

电子邮箱:pxgzkyc@163.com

 

附件:《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办函〔20191号)

 

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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