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二级学院,相关教师: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05/c431038-32679437.html)的要求,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为做好我校202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将全部采用网上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https://202.205.185.227/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未在平台上注册过的课题申请人可在平台上进行个人注册,及时联系科研处,审核后即可进行在线申报。平台将于2023年5月5日零时至6月1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课题申请人需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上。
二、申报限定
(一)我校申报限额3项
(二)根据省规划办要求,申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近五年主持过或者是完成了省部级以上教规或者是社科类课题(教改课题不算)
(三)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报。
(四)更多要求参见前文的申报公告。
三、报送科研处材料
(一)负责人打印出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A4,不要装订,用长尾夹夹好,活页不要),由二级学院在5月30日上午交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提交后,科研处将组织校内评审,科研处将评审通过后的申请书加盖公章后,于5月31日返回到二级学院,申请人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与PDF版本的《活页》一起,在6月1日前提交到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上。
(二)申请人通过萍乡学院科研系统进行申报登记,按照要求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数据(个人名字.zip,内容是从系统中导出的申请书和活页)。未在科研系统中提交成功或者二级学院未审核的项目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至善楼B203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人:李国屏 6682136 18907990700
科研处
2023-5-6